學生須知及守則


  • I) 繳交學費

    • 學費以「月費」形式計算,學員必須於每月最後一堂繳交下個月學費
    • 學員可以以下任何方式繳交學費:現金、轉數快、支付寶、八達通、微訊支付、PayMe或支票
    • 若以支票付款,抬頭請寫上「妍樂軒」或「Scherzando Music Studio」
    • 逾期繳交學費者本中心將有權不保留該學生原有的上課時間,一切調動及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
  • II) 請假事宜

    • 所有課堂不可順延,包括常規課程、基礎課程及親子課程。
    • 樂器基礎班及親子課程必須於 8星期內完成,逾期無效。
    • SKIP – 學員於每一季(即1-3月/4-6月/7-9月/10-12月) 可SKIP其中一堂不用繳付該堂學費。原因可以是學員或導師請假,因公眾假期、黑雨或八號風球而調動課堂等。如以上原因在一季多於一次,其他課堂仍需繳付學費及安排補課。
    • 事假 – 學員於繳交學費後才因私人事故(例如家事、課外活動等)而需要申請事假,則必須於該節課堂最少前一天晚上九時前,以Whatsapp 51115508 提出申請,並與本中心商討補課日期及時間;
    • 病假 – 學員如果於課堂當天因生病而需要請假,則必須於上課前2個小時或以前,致電或以Whatsapp訊息提出請假。學員必需出示醫生証明, 病假申請方可接受,學員必須與導師商討補課日期及時間;
    • 學員於一個月內最多只可申請事假及病假各一次(更改上課時間當事假計算);
    • 所有事假及病假需於三個月內安排補課,逾期無效;
    • 樂器基礎班課堂,需於2個月內完成。
    • 參加班際課程者,請假缺席均一律不獲補課。
    • 整月請假 – 如因要事必需請假一整月,請先付其後一個月的學費以作留位費。例如全個10月需外出旅行,就必需先付11月的學費以作留位,否則本中心有權不保留原定的時間給學員。
    • 如導師與學生雙方協議在未來的日子恢復課堂,例如導師去外地深造,約定下個月某日恢復課堂,為了讓本中心可以預留房間及導師時間給學生,請學生先預繳學費。
    • 不依照以上規則,一律作曠課論,不獲補課。
  • III) 導師學生的責任

    • 樂器導師 – 以自己的音樂專業, 把音樂知識授予學生, 跟進學生的進度, 與學生(及家長)保持良好的溝通, 了解及解決學生在學習及練習時的困難。
    • 樂器學生 – 尊師重道, 耐心聆聽導師的教導及意見, 回家應保持適當的練習, 與導師了解自己的能力及進度。盡量保持定期的課堂,例如一星期一堂。經常請假會令學習進度減慢及熱誠減退。
  • IV) 退學事宜

    • 學員若於學習期間申請退學,應盡自己的責任, 最少於退學前一個月通知中心或導師, 好讓雙方也可以作出適當的安排。
  • V) 練琴須知

    • 本中心的豎琴及鋼琴學生可以「先到先得」形式預約練琴時間;
    • 使用琴室的詳細資料可參考每間琴室內的「使用琴室守則」;